各市(州)民政局,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,甘肃矿区、东风场区民政局,厅机关各处(室、局),厅直属各单位: 为加强省民政厅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管理,根据《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)有关规定,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。现对不适应形势任务变化、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、工作任务已完成、适用期已过的14件规范性文件和17件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。
附件:1. 废止的省民政厅系统政策性文件目录.doc2. 废止的省民政厅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.doc 甘肃省民政厅 2026年6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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