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相关规定,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对以下社会组织完成注销相关流程,请相关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通过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注销登记申请。若逾期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,我局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。
特此公告
定西市民政局
2025年10月17日